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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

1、注册会计师行业处罚方式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具体处罚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许可证。我国《注册会计师法》没有明确暂停执业的具体期限,已废止的《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将期限规定为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业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4、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的违纪、作弊行为人包括应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及与违纪、作弊行为有关的其他人员。第三条 对违纪、作弊行为人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得当。

注册会计师惩戒书后果

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业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注册会计师行业处罚方式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具体处罚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册会计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具体处罚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册会计师协会行政处罚方式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具体处罚会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单位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惩戒,扣工资或者开除。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此后,又逐步批准了一批注册会计师,建立了一批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潘序伦先生创办的“潘序伦会计师事务所”(后改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国务院颁布《注册会计师条例》,1993年10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实施,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和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如在注册会计师资格制度建立之初,于1986年7月3日国务院以国发[1986]68号文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

注册会计师协会隶属财政部的事业单位,属于行政规章。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一条: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注会考生必读: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主要有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活动的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一种不利的制裁后果。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的责任的特征 法律责任主体的特定性。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包括会计责任以及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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