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招聘情况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二)招聘人数:50-100人

(三)工作地点: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收入待遇


(一)购买五险一金;每年1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二)培训实习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50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第1年综合收入在10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晋升后年收入依次递增。

(三)在队执勤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承担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

(四)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此外,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年龄18至30周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应持有地方B2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能合格,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条件并优先录取:

1、具有大学专科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3、退役士兵,须服役期满正常退役;

4、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等相关从业经历,同时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

5、具有计算机操作员、汽车维修电工、数控车工、厨师等岗位从业经历和证书的;普通话标准并掌握吴语区方言的;具备其他消防队所需专业特长的。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录流程


1、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xfzzb@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人姓名”。咨询电话:1391404720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面试。

3、面试通过人员进行现场体测,考核项目为1500米、5×10 米折返和俯卧撑。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6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考核地点参加入职考核。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初考通过后,进行体检。通过初步考核人员将提前收到体检通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凭体检通知进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5、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开展政治审查,政审合格后下达招录通知。

6、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荣誉机制


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参加各类表彰评选。



特别须知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无定点代理招聘及培训机构等。此次招录只接受本人报名,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三)此次招录信息仅通过“苏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和智联招聘网权威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供稿:队务处

▌发布:苏州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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