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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药师处方签名的规定

1、根据处方登记表组织有处方权的医师重新登记,登记表上的签名应与处方上的签名一致。没有进行处方登记的医师视为无处方权的医师,同时给信息管理处和药学部一份登记留样。

2、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3、两个。在医院,处方有医生双签名的制度,意思是处方上要求有两个医生签名留样,所谓的双签名适用于医院的麻醉科,手术室使用的麻醉精神药药品,这类药在使用时需要两人共同签名,而且对这些药有专人管理。

4、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英文名称书写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

5、根据规定,应当在处方上签字的是执业医师、药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第八条,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6、(3)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 处方颜色: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2)急诊处方淡黄色。

某一药品(含中药)超量需在处方什么位置签字

1、看什么中药,一般情况下普通中药、医生根据临床需要会对某些君药超剂量使用,开处方的医生必须在此药旁签字方能生效,不然药剂师不调配。但毒麻剧中药不能超量使用。

2、(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3、第一类精神药品:同麻醉药品(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不超过7日常用量,延长需要注明理由。

执业中药师能在麻精处方上签字吗?

1、中医执业医师可以开西药,但是开麻醉药品处方,必须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麻醉药品处方权要通过各地市卫生局的专门考试,并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以后,才可以开麻醉药品的处方。

2、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3、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和调剂权的 药师应在医务科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于医务科、药剂科、收费科备案。

4、这一类药品管理很严格。一般来说要经过市卫生局统一考核才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没经过考核的不能审核,和本身是西药师中药师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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