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春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 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不限制专业),需要加班。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

   2.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有一定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报名咨询电话:朱女士18907959307

   5.资格审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③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登记表同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

   ⑤《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⑥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

   6.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笔试、面试内容

   1.加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文稿材料水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

   3.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采用加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加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根据面试成绩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宜春市统计局工作。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宜春市统计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单位将取消期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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