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太原青创公开招聘太原市杏花岭区创城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受太原市杏花岭区创城综合协调办公室委托,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创城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 4名

  综合岗 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积极向上;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四)文秘岗: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类、文秘类、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综合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

  (六)服从调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二)涉嫌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八)身体裸露部位有纹身的;

  (九)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3日8:30 至 2022年9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登录“太原青创”网站(http://www.tyqc.com.cn),首页点击“考试报名”进入太原青创人力网上报名系统,或搜索“太原青创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左下角点击“考试报名”进入太原青创人力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报考流程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选择报考单位进行填报。

  3.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或学历证明原件;

  (4)本人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6)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考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所需资料证件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等待审核,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结果查询。

  (三)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200元考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综合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时长90分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成绩实行百分制。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6名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分数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所聘用人员将与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3年。签订合同后由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太原市杏花岭区创城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五、薪酬待遇

  (一)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二)试用期:2个月

  (三)薪资待遇:工资为2500元/月。(包括个人部分保险)。

  (四)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六、其他

  (一)太原青创官网(http://www.tyqc.com.cn);

  (二)“太原青创人力资源”微信订阅号(微信号:tyqcrlzy);

  (三)咨询电话:0351-3090226 18636696226车老师

  七、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注意个人防护,招聘各环节须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及防疫承诺书并全程佩戴口罩,须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生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补充公告为准。

  (四)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五)本公告由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

  

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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