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公职人员的工资真的少吗?这就成了现在高养老金的理由吗?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高的话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找出的理由中,其中有一条是:八、九十年代,企业职工的工资比机关事业单位高很多,所以,现在养老金高是合理的,甘蔗不能两头甜。

首先,这个理由与社保法中所规定的“多缴多得”的原则是有矛盾之处的。公职人员不是认为“多缴多得”最合理吗?怎么又找出这个理由呢?难道原来的工资少,现在就应该用高养老金来补偿吗?这是因果关系吗?

其次,别拿选择论当挡箭牌。

尽管没有准确的数据统计,但主动从机关事业单位调转到企业工作的人肯定凤毛麟角,我是90年毕业参加工作的,但至少在80年代后期,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就都希望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了,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

再说了,当时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包分配,基本上没有自主择业的权力,当然,有家庭背景的毕业生除外。但有背景的家庭都是想办法让孩子分配到机关单位和科研院所,又有谁会主动要求分配到企业呢?但咱得实事求是,85年以前的毕业生是否都愿意到企业,这个我不清楚。

最后,说说工资的事。

我90年毕业后分到国企,当时,我的月基本工资是72元,各种补贴加在一起是122.3元。毕业半年之后开始有奖金,奖金具体数额不定,但大概在50~100元之间。而当时,所有本科毕业生的基本工资都是一样的。至于补贴是否一样,我不清楚。都说当时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奖金,这个可能是事实。但拿我自己来说,半年之后我的工资加奖金,在200元左右,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肯定也不可能是100元。这还尚不包括隐形的福利,比如房子、其他生活福利等等。况且,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奖金,而我所在的企业,93年之后就不行了,开资都不准时了,94年,工人大部分就都下岗了。当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效益好,只是大型的国企可能效率好一些,小型的地方国企,效益一般甚至亏损的也不少。至少在我生活的城市是这种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80年代中期之前与企业的工资差距有多大,我不知道。但在80年代后期直至90年代初期,所谓企业的黄金时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大多数企业的工资差距并不是成倍的差距,而且有工资差距的时间可能也就是五年、八年。

其实,养老金差距大,根本原因还是养老金分配制度的问题,说别的都属于硬找理由,当时工资少,现在就得用养老金补偿吗?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都可以有众多理由为自己争取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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