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老师速看!事关教师资格注册


今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开始了

日前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福州老师速看!事关教师资格注册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14日起福州市将开展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注册对象

  

(一)全市各级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各行业办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

  

(二)全市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三)全市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应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18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

  

注:2020年12月31日(含)前拟将退休或已退休人员和首次注册未满五年人员不参加本次注册。

    

二、注册程序

  

教师资格注册须由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所在单位现场确认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受理、审查并提出注册结论建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给出注册结论,并将《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情况一览表》和《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格报福州市教育局复核,市教育局复核结束后报省厅终审。

  

三、注册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合理规划,设置定期注册网报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网报结束时间不得设置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信息系统注册开放时间:9月14日-12月18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时间:9月14日-11月09日;

市局复核时间:11月10日-11月18日;

省厅终审时间:11月19日-12月18日;

注册贴申领时间:12月18日-12月31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以上时间设置如因系统规划需要临时调整产生变化的,各环节具体落实的时间则以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福州老师速看!事关教师资格注册

四、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岗教师注册前需在岗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所要求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或规定的等量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教学工作量;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除外;

3.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4.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5.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五)对“低段高聘”“高段低聘”“科证不一”“一人多证”“无资格证”等情况的人员,按如下办法注册。


1.对“低段高聘”的,即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学段或其他岗位任教的),首次注册时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并限期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首次注册后再进行定期注册时,仍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不合格;

2.对“高段低聘”的,即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给予注册;

3.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专业)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专业)不一致的,可给予注册,但应注明实际任教学科(专业);

4.对“一人多证”的,即持多本证书的,申请人可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结合本人意愿,选择与现任教岗位相一致(相近)的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5.对“无资格证”的,即没有任何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机构需将其个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给出“无教师资格”结论。并要求限期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给予注册。


(六)各县(市)区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为方便定期注册工作联系的便捷,请各有关单位指派专职人事干部申请加入对应的县(市)区教育局定期注册工作QQ群并自觉遵守管理纪律要求,按时且准确的向单位传达群内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知,切实履行职责,具体信息如下:

1.鼓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44372943,咨询电话87677797;

2.台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99057694,咨询电话38105839;

3.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455478512,咨询电话83322502;

4.晋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36594703,咨询电话83613321;

5.马尾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721904631,咨询电话63190303;

6.长乐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305894548,咨询电话28923771;

7.福清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487919132,咨询电话85232540;

8.闽侯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444083744,咨询电话22067323;

9.闽清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98458689,咨询电话22332723;

10.连江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42877007,咨询电话26219003;

11.罗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62770776,咨询电话26837730;

12.永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83863990,咨询电话24859326。

来源:福州日报教育新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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