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将组织区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高新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区内有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职员35名,其中中小学教职员30名,幼儿园教职员5名。具体的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人员须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书,其中:

  (一)中小学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在职);

  (二)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及中小学幼儿园教辅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详细要求见岗位表)。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中小学人员为公益一类,幼儿园人员为公益二类,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

  4.符合岗位的年龄条件,其中:

  (1)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小学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校医岗位、幼儿园管理人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聘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会计岗位(含兼任行政管理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学科的。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资格和工作经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聘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任教学科(幼儿园不分学科)、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高校、中职系列职称可报考相关岗位但不作为该岗位聘任资格条件。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12日—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前往肇庆高新区实验小学体育馆一楼大堂(从北门出入)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报考人员请参照附件2《2023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材料清单目录》准备报名材料,材料清单目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次序叠放。

  5.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等情况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9日后登录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自行查阅填写。报考人员根据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2.考生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2023年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笔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班主任工作等;心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心理学、心理咨询、心理技术、心理健康教学知识与应用等;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园的日常管理、教育保育知识与应用、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传染病学、青少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现场急救知识、中西医结合及护理学基本知识等;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通识、事业单位会计业务专业知识、财政法规知识等。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可登录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由2023年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教、面谈、问答、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举止形态、应急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学科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公布。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学历证书、书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下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提供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行政介绍信),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签章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工资支付凭证等足以证明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2023年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等事项将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上述情况还不能确定名次,则另行组织面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作弃权处理,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入围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g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入职后实行试用期1年,经用人单位评鉴表现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岗位工作纪律的,评定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合格);经教育仍不转变,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由于部分环节安排紧密,请随时留意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gx.gov.cn/)信息,不要错过相关时间点,否则后果自负。

  (二)如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以考生相关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肇庆高新区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未满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申请办理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以及笔试、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若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2年内不得参加肇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3103815。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2023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材料清单目录.xls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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