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宜宾市叙州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办公室综合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见习人员选拔。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收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可采取实地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的方式,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文化中心11楼区发展改革局11-03室,联系电话;报名邮箱:。
(三)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叙州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2023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扫描件各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扫描件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四)测试方式: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体检:面试结果在区发展改革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与见习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费用。
四、见习时限和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时间为6-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可出具鉴定材料。
五、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三天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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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叙州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2023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2023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宾市叙州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