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第二轮人员招募公告》、《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恢复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第二轮人员招募笔试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现将考生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人员招募公告》规定,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7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当考生笔试总成绩得分相同,且《 公共知识》成绩得分也相同时,考生如申请优先招募,需提供由社区(乡镇)出具的优先招募相关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募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体检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

  上午8:00空腹并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1张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和400元现金,在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蓝天宾馆主楼下翠柏商贸城广场红色牌坊处集中乘车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因故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选岗

  待医院体检结果出具后,按规定组织考生集中选岗,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故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疫情防控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资格审查前7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资格审查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3.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4.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②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

  ③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④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⑤资格审查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⑥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⑦资格审查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6.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7.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笔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6200842。

  

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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