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龙井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补充工勤人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龙编办联发〔2013〕1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归消防大队集中统一管理,员额编制不随人员调动,参与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接警处境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3、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良嗜好;

   5、消防员岗位: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0年1月13日至1992年1月13日),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在1.0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6、曾从事消防工作、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者,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工作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红底)2张以及《龙井市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六)有关规定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考试

   所有报名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等。《体能测试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0年2月10日,上午9点。

   测试地点:延边州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龙井市开发区)。

   五、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面试

   考察及面试工作由龙井市消防大队执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录用。

   1、立场不坚定,做出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

   2、道德品质不好,有流氓、偷窃、、、习练功、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消防工作的人员。

   考察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待遇与管理

   按照《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专职员一经聘用,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按照龙井市员额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工作期间,对聘用人员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有关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毕熙18243325252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