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12日讯:根据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岗位空缺情况和运动训练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教练员4名:柔道教练1名,举重教练1名,篮球教练1名,水上项目教练(赛艇)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按要求参加招聘各现场环节时,必须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没有绿码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

  (一)报名

  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19日。

  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2020年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带队经历和成绩证明等基本材料的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并压缩成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单位+报名岗位+姓名电话(例:泰安市体校+柔道教练+张三13800000000),发送至邮箱tastyydxx@ta.shandong.cn。发送后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38-8497799,15069816869。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者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通过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22日9:00-12:00。

  复审地点: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学楼二楼会议室(泰安市东岳大街475号)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如与网上初审提交材料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1.《2020年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执教带队工作经历证明,在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执教带队等成绩证明;

  6.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现场资格复审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聘请相关专家教授组成面试组,采取训练课的形式进行,现场面试、当场评判。全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考核

  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分项累计得分,满分为止。应聘人员需提供各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个人能力得分。满分15分,各小项累计得分,满分为止。其中:国家级教练员、裁判员或健将级运动员得10分,一级教练员、裁判员或运动员得8分,二级教练员、裁判员或运动员得5分;每获得1次奥运会前八名、亚运会或世界单项比赛前六名得15分;每获得1次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冠军得7分、2-3名得5分、4-6名得3分;每获得1次全国单项比赛或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冠军得5分、2-3名得3分;每获得1次省级单项比赛冠军得3分,2-3名得2分。

  2.执教经历得分。满分20分,各小项累计得分,满分为止。其中:执教省级及以上运动队每年得4分;执教地市级运动队每年得2分;带队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每届得5分。

  3.执教成绩得分。满分40分,各小项累计得分,满分为止。其中:每培养1名运动员获得奥运会前八名、亚运会前六名、世界单项比赛前三名得40分;每培养1名运动员获得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冠军得20分、2-3名得15分、4-6名得10分;每培养1名运动员获得全国性单项比赛冠军得10分、获得2-3名得7分;每培养1名运动员获得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冠军得5分、2-3名得3分;每培养1名运动员获得省级单项比赛冠军得3分。

  4.输送运动员得分。满分20分,各小项累计得分,满分为止。其中:每进入国家队1人得20分、集训1人得10分;每进入省专业队转正1人得8分、试训1人得5分。

  5.获得荣誉得分。满分5分,各小项累计得分,满分为止。每获得1次国家体育总局表彰得5分,省政府表彰得4分,市政府表彰得3分,省体育局表彰得2分,市体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得1分(因同一事项受得国家、省、市等多次表彰的只计1次最高奖励)。

  面试与考核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第一的,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面试。面试、考核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泰安市体育局网站公布。

  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各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泰安市体育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咨询电话:0538-8497799,1506981686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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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汇总表.doc

  2020年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登记表.doc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体育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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