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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人公告

兴化市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事业单位8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6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

2023年江苏泰州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153人公告

泰兴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

2023江苏泰州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公告

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

2023年江苏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023年江苏泰州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知(一)

泰兴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知(一)泰兴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已于7月9日结束,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部分岗位出现缺额。现根据招聘公告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36人(详见附件)。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6:00;资格复审地点: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

2023年江苏泰州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2023年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和计划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二、选调对象和

江苏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人公告

兴化市2023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为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事业单位18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9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3年下半

2023年江苏泰州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7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4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

2023年江苏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8名公告

江苏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员额制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省内高质量发展的一流开发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物条线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