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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3年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第三方劳务公司委托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人(其中司法辅助人员6人,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3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政府专职员公告

奉新县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公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2023丰城市委办公室选调5人公告(江西)

经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丰城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干部(含教师),共5人。  二、选调条件  1.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公务员(含参公

2023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5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10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3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

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其中,灭火战斗员2人、驾驶员1人、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1人。  三、征召条件

2023年江西宜春市上高县中医院招聘公告

上高县中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临时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上高县中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收费人员1名、信息员1名,实行临时工管理,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法进行。  二、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共计划招聘收费人员1名、信息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

2022江西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宜春军分区关于印发〈宜春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发〔2014〕2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工

2023江西宜春市宜丰县招聘急需紧缺教育、卫技人才49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教育、卫技人才队伍结构,拟向高校招聘一批急需紧缺教育、卫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教师岗位  宜丰中学高中教师13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1人、地理1人。  宜丰二中高中教师7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2人、历史2人。  (二)卫技岗位  1.宜丰县人民医院21人:临床医生16人、影像医生5人。

2023年江西省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窗口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4名;  2.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5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周六周日安排轮班进行调休);  3.工作地点: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楼大厅)。  二、岗位职责  1.代表相关

2023江西宜春靖安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学历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22〕2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23〕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