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相关要求,对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相关事宜作如下温馨提示: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教师招聘,通过本次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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