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19〕316号)文件精神,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拟招聘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为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失业证明材料。

  二、见习期限及见习岗位。

  见习期限:6个月

  见习岗位:网站信息录入1人(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见习待遇发放。

  市人才服务中心按月(次月)向见习生支付见习生活补助金(由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见习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人员退出。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后,与本人解除《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

  五、报名时间及录用。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QQ邮箱:。联系电线。录用方式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

  

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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