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19〕316号)文件精神,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拟招聘3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为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失业证明材料。

  二、见习期限及见习岗位。

  见习期限:12个月

  见习岗位:文稿撰写、资料收集、档案管理、数据核查

  三、见习待遇发放。

  市人才服务中心按月(次月)向见习生支付见习生活补助金(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见习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人员退出。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后,与本人解除《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

  五、报名时间及录用。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QQ邮箱:。联系电线。录用方式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见习人员报名表

  

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