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南昌市红谷滩区卫生健康系统需要,现招聘编外聘用医务人员84人。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67个岗位,招聘人员84名。具体情况详见《南昌市红谷滩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专业条件说明: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200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信息发布、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江西人才服务网等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预审。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进行注册,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南昌市红谷滩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专题,如实填报有关信息,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名成功,则报名完成。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证明材料(即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在本次考试中的笔试环节设有加分项目。具有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选项,并上传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参照资格审查对应的材料要求上传)。

  重要提示:网上报名时在加分项目选项中选择无加分项目的,即视为无加分资格,请报名考生仔细填报,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做任务修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线上初步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根据加分标准核定拟加分分数。

  5.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考生应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按具体专业设置的,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考。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要达到岗位要求,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6.报名期内,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报名预审。已通过预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预审或未通过预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7.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15:00至9月27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缴费时间截止为9月27日17:00。

  8.报名缴费:本次招聘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网上报名成功人数。提交信息经资格预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段内完成缴费。未按规定完成以上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8.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后续事项请关注江西人才服务网。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30至 10月15日8:00。

  本次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1:3,则该岗位考生不需要进行笔试,直接进入后续资格审查环节。

  1.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本次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时间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时间120分钟。(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为E类,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考核为A类)

  3.本次笔试设有加分项目

  (1)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连续或累计参加过疫情防控30天以上的工作人员加1分。

  (2)疫情期间,在红谷滩连续或累计参加过疫情防控30天以上的工作人员加3分。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笔试结束的5日后登录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招考专栏-我的报名-分数查询栏目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拟定最终成绩

  笔试拟定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拟加分分数

  6.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确认

  按笔试拟定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不低于拟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资格审查。若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全员进入后续资格审查环节。

  拟加分人员入围资格审查的,经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重新核定是否符合入围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入围资格审查的取消入围资格审查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的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

  (6)有符合疫情防控加分项目的工作相关证明由单位及县区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认定;

  (7)其他岗位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拟定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末位成绩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4.笔试最终成绩

  请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关注江西人才服务网查询笔试最终成绩及入围面试公告。

  笔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资格审查合格)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3.修正系数

  同一岗位面试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随机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面试最终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小于40分(含)或高于90分(含)],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本次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最终成绩×(60÷面试总分)。笔试最终成绩、面试最终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笔试或面试缺考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相应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末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最终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名次并列的,按面试最终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名次并列的,按面试最终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江西人才服务网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空额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名次并列的,按面试最终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管理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进行人员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试用期30天,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福利待遇

  考核合格的人员,其薪酬待遇参照我区劳务派遣人员标准,结合《红谷滩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享受一定的绩效工资待遇,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享受单位相应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标准的80%发放。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如聘用人员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停发聘用人员工资。

  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储备1年(自拟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当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其面试最终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所有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调剂。

  五、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91-86382689、83852859

  监督电话:0791-838394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1:(岗位汇总)-红谷滩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_1694767768.xlsx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1)_1694760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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