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9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委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

全市计划面向优秀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公开招聘19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9月底前发布公告,10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任职满两届;各县区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④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⑤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⑥任职期间所在村或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⑦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⑧各县区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灵活采取笔试和面试,述职和答辩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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