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2021年度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现将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2月17日(周五)8:30,8:4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

  (四)体检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注意事项

  1. 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九江市沃尔玛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三、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政策咨询电线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卫健委人事科

  点击下载>>>

  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xls

  考生体检须知.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