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梁山县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民字〔2019〕37号)、《关于印发〈梁山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梁民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梁山县实际,现将2022年梁山县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70人。其中: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A类岗位21人,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B类岗位49人,面向社会招录。具体招录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梁山县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录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录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2年11月27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6.具有梁山县户籍(2022年11月27日前取得);
7.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对目前在梁山县乡镇(街道)、社区工作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两种以上资格证书人员,不累计加分;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同时享受基层工作加分和资格证书加分。以上资格需在2022年11月27日之前取得。
申请加分证明条件:具有基层管理服务经验人员,需提交《梁山县具有基层管理服务经验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8.不能报考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7日9:00-11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1月27日11:00-12月1日16:00
报名网址:梁山县人民政府网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11月30日16:00时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招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7日11:00-12月1日16:00
梁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7日11:00-12月2日16:00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录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取消招录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本次招录梁山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2年12月3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2年梁山县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5、资格审查
对招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进入面试的招录人员,需按招录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梁山县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提供);
(5)《梁山县具有基层管理服务经验人员资格审核表》原件;
(6)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7)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提供)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为一场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性知识应用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应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基础性知识。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纳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都纳入面试范围;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面试人员及时关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仪表气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招录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原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原始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
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县招录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工作专班发放《梁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录取通知书》。
七、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梁山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八、管理服务
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不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街道确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岗位所在社区工作,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录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所属街道负责,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相关情况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要服从招录用人单位的岗位分配,遵守岗位工作和管理制度。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由用工街道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按照鲁民〔2022〕38号文件要求,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可选配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
九、其他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录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7-7339689
附件1.2022年梁山县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1).docx
附件2.梁山县具有基层管理服务经验人员资格审核表(1).docx
梁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