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按照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要求,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关心永吉县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的企业法人、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

  2.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是非分明、遵纪守法。

  3.熟悉了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营商环境建设制度要求,热心监督我县营商环境,积极提出营商环境方面意见建议。

  二、工作职责

  1. 监督我县各部门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工作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执纪执法等行为,如实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相关问题。

  2. 监督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情况,如实举报贯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等行为。

  3.收集、反映我县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营商环境管理部门组织的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座谈研讨等各项活动。

  三、招募程序

  1.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书面申请自荐形式,申请人填写《永吉县软环境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将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申请日期截止为5月18日。

  2.考察审核。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通过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审核并接到通知后,履行聘用手续。

  3.聘用后,监督员本人登录吉林营商环境公众号,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个人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监督员聘期为2年,聘期自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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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吉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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