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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招聘巡防警务辅助人员10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巡防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024年扬州宝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研究同意,决定为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本着“人岗相适、择优选聘、简便易行、务实高效”的原则,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本次为宝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等11个县直事业单位选调12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见《2024年9月宝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

2024年扬州宝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研究同意,决定为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本着“人岗相适、择优选聘、简便易行、务实高效”的原则,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本次为宝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等11个县直事业单位选调12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见《2024年9月宝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

2024年江苏泰州海陵区住建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派遣到海陵区住建局从事工地现场管理、扬尘管控、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6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

2024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14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苏州市就业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就促办〔2024〕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张家港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

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经研究,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

2024年南通市海安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海安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是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下属事业单位。为充实该中心队伍力量,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海安市科级以下干部调动和借调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办〔2022〕1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海安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

2024年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编外食堂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聘用制食堂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

2024年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编外食堂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聘用制食堂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

2024年南通市海安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海安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是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下属事业单位。为充实该中心队伍力量,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海安市科级以下干部调动和借调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办〔2022〕1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海安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