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鹤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及人员安置工作,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员实现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现对部分公益性岗位进行调整,并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岗位

  

  序号

  

  所属镇(街)

  

  用工单位

  

  岗位名称

  

  薪酬待遇

  

  调整后

  岗位名称

  

  调整后

  薪酬待遇

  

  1

  

  沙坪

  街道

  

  沙坪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服务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1500元/月

  

  工作人员

  

  3100元/月

  

  2

  

  鹤城镇

  

  鹤山市鹤城镇

  人民政府

  

  巡河员

  

  1350元/月

  

  保洁员

  

  1550元/月

  

  3

  

  鹤城镇

  

  鹤山市鹤城镇

  人民政府

  

  巡河员

  

  1350元/月

  

  保洁员

  

  1550元/月

  

  二、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本次公益性岗位共招聘岗位6个,岗位信息如下:

  

  序号

  

  镇街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薪酬待遇(元)

  

  1

  

  沙坪街道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工作人员

  

  2

  

  3100元/月

  

  2

  

  龙口镇

  

  鹤山市龙口兴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道保洁员

  

  1

  

  2300元/月

  

  3

  

  鹤城镇

  

  鹤城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3

  

  1550元/月

  

  

  三、报名资格条件

  我市法定劳动年龄内、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

  五、报名资料及地点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人员填写《鹤山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一)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5楼组织人事办(鹤山市沙坪街道新环路833号),联系电话:8930808。

  (二)鹤山市龙口镇人社所(鹤山市龙口镇兴业街2-1号),联系电话:8738311。

  (三)鹤山市鹤城镇人社所(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8号),联系电话:8388559。

  经资格审查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安排完成。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鹤山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