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抚远市优秀网格员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抚远市优秀网格员人才引进公告

  

  为充分发挥优秀网格员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充实乡镇工作力量,按照《关于从社区(村)专职网格员中选拔聘用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佳人社发〔2020〕33号)《2022年全市优秀网格员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佳民联〔2022〕5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抚远市优秀网格员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计划引进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名。

  二、引进条件

  按照人才引进要求,在抚远市基层治理工作能人中的优秀网格员范围内引进。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从事社区工作连续5年以上的基层治理工作能人,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80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统招中专。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组织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查、资历评价、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引进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组织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推荐:由抚远市民政局和各乡镇对优秀网格员进行推荐。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3.报名地点:抚远市民政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在网上下载填写《2022年抚远市优秀网格员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022年抚远市优秀网格员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

  6.资格审查:由抚远市民政局和人社局对组织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引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市民政局对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抚远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454-2132406。

  (三)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分值计入总成绩。由民政局工作者根据推荐人员提供的原始证书、荣获奖励情况等,严格按照《资历评价加分审定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民政局分管领导在考生《资历评价加分审定表》中签字确认。

  资历评价加分原则为:

  (1)获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分别加1分、2分、3分。

  (2)在村(社区)工作期间,获得市、省、国家级荣誉的,分别加1分、2分、3分。

  同时具备(1)(2)两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取单项最高分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获得社会工作师证书和相关荣誉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查询笔试成绩。考生通过“抚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fy.gov.cn/)进行公布。

  (3)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2.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fy.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岗位”“差额调剂”等办法进行处理。

  (3)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资历评价分值。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2)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历评价顺序,顺次核定。

  2.拟考察人选名单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察方式。由民政局对引进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该岗位根据综合排名,视成绩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六)体检

  由市人社局组织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拟引进人员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根据《2022年全市优秀网格员人才引进工作方案》要求,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考核,出具试用期考核报告,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二)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

  2.引进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三)待遇及服务期限

  报考人员一经引进,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离本市工作。

  (四)本次选聘工作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抚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抚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454-2133690

  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54-2132800

  抚远市民政局 0454-2132406

  附件1:2022年抚远市优秀网格员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抚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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