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聘6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黑农委函〔2018〕502号)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7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绥滨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在我县公开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原则,面向全县进行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特聘农技员必须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领导下,围绕我县种植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设置:水稻技术指导员、玉米技术指导员、大豆技术指导员。

  数量:6名,其中水稻技术指导员2名、玉米技术指导员2名、大豆技术指导员2名。

  三、招聘对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植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尤其是鼓励建档立卡脱贫村的乡土专家、种植能手、技术骨干报名。

  四、招聘条件

  1.绥滨县农村户籍,年龄在18-60周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熟悉热爱农业农村工作,乐于助人,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农民技术员以上职称、参加职业农民培训、省(市)农业相关知识培训等获得证书者优先考虑。

  4.具有农学、植保、土肥、经济作物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熟练掌握智能手机文字编辑、APP应用等能力者优先考虑。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其他法律规定不符合聘用的人员;③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遴选公示、人选确定、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有生 联系电线.携带证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审核,交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绥滨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登记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技能考核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组进行评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最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遴选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和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签订特聘协议(或合同)。

  六、主要职责与任务

  (一)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指导致富带头人和种地大户科学发展农业生产,为本地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脱贫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对贫困农户进行技术指导,示范先进适用技术,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

  (三)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配合农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七、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县农技推广中心制定《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服务管理。服务期间,以服务实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内容,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八、待遇

  特聘农技岗位补助从2022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和日常管理规定考核情况,对其进行服务补助。

  九、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在资格复审、公示、办理应聘手续时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刘有生 7862315-816

  点击下载>>>

  绥滨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