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对我市就业工作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力量,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八项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合作市2022年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登记失业人员,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核查后报市人社局统一审核聘用。

  三、招聘计划

  在全市4街道办事处招聘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40名(每街道10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至8月8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办公室。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明材料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1770元;上岗期限为6个月,自2022年8月—2023年1月;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计入公益性岗位援助次数。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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