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岗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29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接受单位工作安排。

  3、能熟练使用电脑、打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和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

  二、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待遇1500元/月(提供早餐、中餐)。

  2、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医保,提供早餐、中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个人简历到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

  联系人:李先生、喻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抚州市抚河大道智慧抚河指挥中心三楼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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