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建设,探索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318号)文件精神和《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宣汉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宣汉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宣农〔2022〕245号),现就2022年面向全县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以下简称特聘农技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选聘条件

  (一)招募数量、岗位。招募特聘农技员2人。其中:粮食产业、特色产业各1人。

  (二)招募对象

  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三)招募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凭,根据能力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特聘农技员在县内招聘,特聘农技员应常驻宣汉县范围内,住址以方便服务及时到位为原则;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招聘对象:

  (1)现役军人。

  (2)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特聘农技员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到县农技中心或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填写《宣汉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申报表》。

  2.农业专家组考评: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技推广、植保、动物防疫、畜禽养殖、土肥等农业专家组成的考评组,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

  3.审定公示:考评确定初步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对拟招募的特聘农技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不影响招募的人员为确定人选。

  5.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人选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并颁发特聘证书。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特聘农技员要按照服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一是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全年进村入户指导时间达100天以上。具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要求,以签订的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为准。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1年。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年。

  特聘农技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和管理规范。服务期内,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生产发展实际问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招募。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工作时间)。

  六、报名材料

  1.宣汉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农业职称类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6.其他奖励证明或材料。

  报名地址:宣汉县农技中心(蒲江街道新桥街山水人家C栋3楼)联系人:张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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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汉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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