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务员考试网2021年06月25日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0名(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2.幼儿教师(控制总量管理)35名(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附件1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7.在编在岗(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人员历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9:00—7月2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9日11:00—7月3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9日11:00—7月3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9日11:00—7月3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笔试、面试等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4日14︰30—17︰30到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东附楼21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9:00—11︰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9日9:00—7月11日9: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及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占7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前教育专业相关知识。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1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43-3160266

  0543-361369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

  1:2021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2021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3:2021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2021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工作专班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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