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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岗位有哪些?
公务员的岗位主要有五个类别:
1、专业技术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
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3、综合管理类职位。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法官、检察官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与检察权,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法官、检察官在等级、义务、权利、资格条件、任免程序、回避等方面的管理也是与其他类别公务员有所区别。
5、其他类别职位等。
浙江公务员考试中的职位1和职位2是什么意思啊?
根据已经发布的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分析得知: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
“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
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2015年衢州市公务员考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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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申论》(A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基层类笔试科目为《申论》(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岗位的需加试《心理测评》。
《申论》(含A、B卷)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卷)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心理测评》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50分钟。
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卷)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准确识别、理解和运用字、词语;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正确判断句子;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断短文隐含的信息;准确理解比较复杂的观点或概念,准确判断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判断识别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分析、计算、比较、处理的能力。
5、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历史、国情、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申论》
《申论》(A卷)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B卷)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意图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用简洁、准确、流畅的文字表达出来。
(三)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四)《社区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涉及社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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