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符合本公告附件1条件的泸县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考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7月7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符合泸县人发〔2010〕29号及泸县教体发〔2023〕19号等文件规定,新招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持《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报名审查表》(附件2)、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报名审查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同意,泸县乡镇(街道)学校事业人员还须经所在单位和本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签字同意;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测试
城区学校考调程序和总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3。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调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后,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由县教育体育局将最终拟调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招考录用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动后最低服务年限4年。
八、实施工作
此次考调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等程序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统一发布公告。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报名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