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的通知》(亳办〔2018〕91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含2021年1月1日以前符合奖励条件漏报,尚未兑现奖励资金的一线教师))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所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奖励资金二次补报工作。经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市教育局审核,拟确定下列人员(详见附件)为第二批拟奖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2月6日至12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组织干部人事科反映。电线,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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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所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第二批拟奖励人员汇总表

  

亳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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