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培养计划,充分发挥一村一名大学生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为葫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赤水市葫市镇一村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2名。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工作单位招考
人数
性别
要求
户籍要求学历及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赤水市葫市镇葫市村1不限需拥有赤水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赤水市葫市镇尖山村1不限需拥有赤水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

  3.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3年8月7日仍在读的大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任职的程序进行招聘。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30—8月7日17:00

  2.报名地址:葫市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书,个人简历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面试。未通过人员,由镇党建办工作人员电话告知。

  (三)组织面试

  综合面试由葫市镇党委统一组织开展。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规则另行通知。

  (四)公示任职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面试入围的对象,经葫市镇党委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镇党委统一调配至相应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按一村一名大学生相关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市镇党委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联系电线/

  

葫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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