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0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位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医院是国家级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设16个教研室,承担18所高等医学院校13个专业的教学任务。2017年3月通过国际医院评审联合委员会(JCI)评审,2017年6月起挂牌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学科分布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专科特色明显、设施设备先进。医院占地235亩,开放床位1040,开设27个病区,28个专科。在编职工1287名,其中高级职称299名,有硕、博士(后)130余名。医院拥有256排螺旋CT、磁共振、DSA、直线加速器等大型设备以及全套内窥镜及内腔镜系列等医疗设备。医院开展了经脑室镜、胸腔镜、腹腔镜、十二指肠镜、宫腔镜等多种内腔镜下微创手术,多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肺癌研究中心、肝胆疾病诊治中心、胃肠疾病诊治中心、脑卒中诊治中心、胸痛诊治中心、运动医学中心等多学科诊治都处于市内领先水平。
2、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教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协作单位、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示范医院、国家级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地、国家级爱婴医院。是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是舟山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舟山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浙江省急救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浙江省妇女儿童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浙江省妇产科、儿科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省级示范基地。医院人才队伍强大,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在编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66人;开放床位520张,开设14个病区,58个专科,其中妇科微创治疗、妇科肿瘤、生殖内分泌、围产医学、新生儿重症医学、儿童消化是舟山市医学重点学科。医院生殖中心是浙江省对口支援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中心建有舟山唯一的男性精子功能实验室,开展人工授精辅助生育技术等,目前辅助生育妊娠率达51%左右,在浙江省处于先进水平。
3、舟山市中医院
舟山市中医院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舟山分院、浙江省中医院协作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协作医院,是国家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单位、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单位、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在编职工501人,开放床位500张,开设12个病区、40个专病专科门诊。
医院注重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目前有高级职称125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全国中医药优才1人、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3人;省级名中医1人、省151人才5人、省中医药个十百人才2名、省中医护理骨干人才2人,省中医护理十百千人才3人;市级名中医9人、市首届资深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拔尖人才各1人;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1人,硕士生导师4人。
骨伤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脊柱关节科、心血管科、肾病科、护理学为省级重点专科,骨伤科、手外科、麻醉科、中药药剂为市级重点学科。近年来,开展市级新技术新项目50余项,20项科研课题获省、市卫生科技创新(进步)奖。
4、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老年康复医院)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精神病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精神病医学鉴定资格,浙江省司法厅批准具有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现为舟山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中心、舟山市睡眠障碍诊疗中心、舟山市心理咨询中心。目前在编职工204名,拥有硕士研究生4名,高级职称40名。2019年6月整体搬迁的新院占地面积40105平方米,核定床位300张,实际开放床位400张。医院以强专科、精特色的理念,积极打造精品学科,心身科为舟山市重点学科,老年精神科为委重点学科。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8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
(三)舟山医院网站(www.zs-hospital.com)。
(四)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zsfybjy.com/)。
(五)舟山市中医院网站(http://zszygs.zhoushan.cn/)。
(六)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zsjsby.org.cn/)
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考试方式等有关要求详见《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9:00-2020年3月30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31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0年3月30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合格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舟山市行政北大楼翁山路530号,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或相关证明;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5.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
6.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8.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时间与方法
(一)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1、研究生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如果面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
2、本科生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岗位调剂
对于专业符合其他招聘岗位需求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专业需求的岗位经核定后入围体检仍有空缺的,可从面试和技能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根据得分高低顺序进行岗位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调剂人员自动放弃原岗位递补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为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三)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报名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2(马主任)、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陈主任)、舟山市中医院:0580-8123901(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580-2627973(赵主任)。
监督电话:0580-202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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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