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精神,现对中卫市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向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委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笔试、面试,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资格。

  举报地址: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线

  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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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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