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济宁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政治考察)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咨询电话:0537-2961125
济宁市公安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