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张家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文印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3、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职的各种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3、曾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2、报名地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楼办公室(永定区教场路252号市委机关大院内),联系电话:0744-8282825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张家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自行准备并提交复印件1套)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自行准备复印件1套)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进行现场免费报名并接受面试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研究确定的录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三、工资待遇

  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参照市级有关部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研究确定,社会保险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单位补助生活费,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书,上岗协议书一年一签。

  

张家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张家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照片处)

  

  户籍地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毕业生填所在院校)

  

  学历

  

  学位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应届生填毕业时间)

  

  职称

  

  档案关系所在地

  

  身份

  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

  编码

  

  手机号码

  

  报名者承诺:以上填报信息完全符合事实,无故意隐瞒、虚假申报或重复报名等行为;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和证书(件)均为真实有效;与应聘单位领导人员不存在须回避的关系。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者(代报名者)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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