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科研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实验室科研助理一名。
(二)招聘项目实施科研助理一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优先。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依法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使用与管理
(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岗位劳务协议。
(二)服从园区管理机构岗位管理。
(三)在协议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务协议。
五、工作地点及期限
(一)工作地点
永定区沙堤街道高桥、郝坪社区内园区实验室、办公室。
(二)工作期限
劳务协议期限为二年。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上岗。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15日。
2、报名地点:永定区沙堤街道郝坪社区内湖南省张家界永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电话:0744-8201012,联系人:田文萍,手机:18674411101。
3、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证明学业情况,录用后补交毕业证、学位证。
4、资格审查:审查相关资料,并接受面谈,由园区管委会确认。
(三)考试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分值100分。
2、笔试前三名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分值100分。
3、按笔试60%+面试40%折算成综合分值(考试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按综合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可递补。由园区管委会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核查,确定录用招聘人员。
(五)公示
用人单位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yd.zjj.gov.cn)上发布招聘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与湖南省张家界永定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如考评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采用协议工资制面议确定(本科生不超过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00元/月),聘用单位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二0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