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气象局事业单位再次公开招聘2020届高校毕业生(补录)公告

  
为充实湖南省张家界市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补录)。现公告如下:

  
一、录用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张家界市气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气象事业,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5.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符合应聘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明细及要求

  
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

  
湖南气象网(http://hn.cma.gov.cn/)

  
2.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投递至张家界市气象局邮箱(1786253314@qq.com)或者邮寄纸质件至张家界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0744-8389813)。

  
3.资格审查

  
张家界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对投递简历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张家界市气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气象局,时间为2020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人数3人以上,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人数3人及以下,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70分(含)以上有效。

  
面试内容及形式: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统一面试题1题(时间3分钟)+随机专业知识题(时间3分钟)。其中自我介绍占30分,统一面试题占40分,随机专业知识题占30分。面试地点在张家界市气象局,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湖南气象网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张家界市气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委托应聘学生就读学院(系)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不予聘用。

  
七、体检

  
按体检对象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任

  
张家界市气象局根据毕业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及学业情况提出该岗位聘用建议,报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九、递补和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张家界市气象局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聘用

  
张家界市气象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十三、组织保障与工作纪律

  
成立张家界市气象局事业单位再次公开招聘2020届高校毕业生(补录)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所有环节公平公正。工作全程由张家界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2巷1号张家界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744-8389813

  
邮编:427000

  
附件:招聘岗位明细及要求.docx

  


张家界市气象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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