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的二级站,是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方式),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指导监督下,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5日上午8点至7月25日下午6点。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zjjhb@163.com。
报名材料:①《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2)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分析技术岗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
财务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生态环境监测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4-8225300 159 7443 2096
点击下载>>>附件1-2.doc
1.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