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山亭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枣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6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53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限山亭区户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

  2、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共65人。其中镇(街)环卫保洁岗15人,劳动保障协理岗、档案归整协理岗50人。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镇(街)环卫保洁岗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具体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失业人员。愿意留在各镇(街)工作。

  (二)其他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残疾人报考的可适当放宽学历;

  2、枣庄市山亭区户籍(2021年11月5日前具有山亭区户籍);

  3、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山亭区府前西路邻里广场二楼E区224室、山亭区府前东路市民中心一楼D区12号就业服务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户口簿(原件一份及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诚信承诺书(一份);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

  《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

  四、招聘流程

  1、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常住地镇、街人社所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镇(街)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村)进行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并加盖镇街、社区公章,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采取面试的形式,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对拟招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确定为招用人选。

  4、根据招聘岗位情况,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确定招用人员的具体公益性岗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共服务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根据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退出即终止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0632-8811539 0632-8823786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枣庄市山亭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doc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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