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2〕50 号)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市乡镇小学招募1名已退休人员,列入银龄讲学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市各乡镇小学

  二、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

  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 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

  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省教育厅宏观指导,伊春市教育局统筹领导,铁

  力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铁力政府网站和教之本育未来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上发布招募信息,并将公告报伊春市教育局,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

  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附件 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铁力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铁力市教育局204人事室;咨询电话;联系人:刘丽。

  3.资格审核。铁力市教育局成立招募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讲

  学教师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报伊春市教育局审定同意。

  4.公示公布。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向社会公

  布。

  5.签订协议。铁力市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

  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我市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6.上岗任教。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我市教育局和受援

  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

  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

  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

  工作经费按照年人均 2 万元标准发放,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

  1:1 比例分担。

  2.政策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点击下载>>>

  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

  

铁力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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