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委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至8月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政府0625办公室(北海中路8号)。联系人:仇小影,联系电线、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东台市委部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全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五、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委部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线。
本公告由东台市委部负责解释。
东台市委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