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报经雅安市公安局同意,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委托雅安市雨城区佰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报考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未取得相应职称的,取消进入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长期生活且居住在雅安市范围内的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年龄;

(3)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8及以上;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因、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 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3日17:00截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只接受网络报名)

2.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西大街125号2楼佰诺劳务办公室;

3.应聘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1张;

(4)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出具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5)加分项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在国家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站上打印所查询等级证书的证明材料。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992755684@qq.com(文件请打包,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工作岗位)。

(三)招聘渠道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佰诺劳务微信公众平台,和雅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http://www.yarsks.com.cn/。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佰诺劳务公司和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共同组织进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拟报考人员实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身高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

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雅安市雨城区佰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进行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

符合上述第1项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上述第3项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到佰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

(一)笔试

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西大街125号2楼佰诺劳务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

勤务辅警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设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测试项目:男生10米Х4往返跑;2000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分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中两个项目达标即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2: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因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的缺额,由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联系电话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1)公安英烈的配偶、子女折合成绩加5分;

(2)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折合成绩加5分;

(3)在职民警配偶、子女折合成绩加3分;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折合成绩加4分;

(5)退役军人折合成绩加3分;

(6)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全日制专科折合成绩加2分、全日制本科折合成绩加3分;

(7)国家及省、市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按照证书等级初级折合成绩加1分、中级折合成绩加2分、高级折合成绩加3分;

(8)在校期间或在职期间获得先进个人奖项的折合成绩加1分。

2.加分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加分条件”一栏预先如实填写自己符合的加分条件,并由佰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5楼政工监督室(大兴镇顺路村)进行加分复核。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由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复核确认后提交佰诺劳务公司予以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总成绩

勤务辅警总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名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佰诺劳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雅安市雨城区佰诺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人员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或拒不到派遣岗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期及待遇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聘用人员按聘期考核,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聘用期间,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岗位补贴+五险一金。试用期内,月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九、其他事宜

本招聘事宜由雅安市雨城区佰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李女士(0835-3669282) 何警官(1528479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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