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关于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的公告》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对原公告内容作出变更,具体如下:

  年龄要求由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不超过42周岁变更为年龄不超过43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已报名人员无需重新报名。

  特此公告。

  

威县引进县外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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