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苍梧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苍梧县公安局共设3个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拟招聘2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序号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聘用人数

  

  年龄

  

  性别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备注

  

  1

  

  文职辅警

  

  协助开展写作、文秘、宣传、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大专及以上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2

  

  勤务辅警(一)

  

  协助执勤、接处警、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16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男

  

  不限

  

  大专及以上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3

  

  勤务辅警(二)

  

  协助执勤、接处警、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男

  

  不限

  

  高中或中专以上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注:职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证书等材料,证件落款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苍梧县公安局业务楼212室(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苍梧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准入考试,笔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必要条件,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体能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择优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苍梧第一初级中学

  1.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9

  

≤15〃2

  

1000米跑

  

≤4'55〃

  

≤5'05〃

  

纵跳摸高

  

≥260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9

  

≤16〃2

  

800米跑

  

≤4〃50〃

  

≤5'0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保证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确认放弃参加体测。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中,纵深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

  (二)笔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局门户网站和自媒体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笔试地点:苍梧县公安局(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苍梧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面试

  各职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当考试合格人员不足1:2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告知参考人员。

  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各岗位工作特点考察考生的动机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不计分数,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政审、体检、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政审

  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合同。

  (四)签订聘用合同

  辅警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初聘人员在聘用后需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试、笔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八、薪酬待遇

  (一)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约3200—5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享受工会福利待遇等。

  (三)每年定额配发辅警。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公开招聘工作由苍梧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苍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98331,督察大队电话:2687386。

  附件1: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苍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doc

  

苍梧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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