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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吴忠金积工业园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方案的批复》(吴人社发〔2021〕61号)精神,为稳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

2023年宁夏青铜峡市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青铜峡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青铜峡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青民发〔2023〕52号)要求,现就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一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024年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47名)

为进一步加强红寺堡区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缓解人员紧缺压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7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022年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66人公告

同心县2022年“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要求,现将同心县“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数额2022年同心县“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66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保教、城

2023年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事业编电视新闻播音员_主持人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电视新闻播音员_主持人公告 为加强吴忠市红寺堡区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发〔2020〕48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2022年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33人公告

盐池县2022年“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工作安排,经盐池县人民政

2022年宁夏吴忠利通区招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公告

利通区2022年招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要求,现将利通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对象和条件(一)招募对象。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毕业生

2022年宁夏吴忠利通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114人公告

2022年宁夏吴忠利通区招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要求,现将利通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对象和条件(一)招募对象。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

2023年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自主招聘中学教师16人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利通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缓解部分专业师资紧缺问题,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宁夏吴忠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招募基层服务计划学前教师公告

吴忠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招募基层服务计划学前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宁党办〔2022〕30号)、《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人社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