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维护基金安全。根据《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文医保发〔2022〕3号),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勇于监督。

  (二)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

  (三)工作认真负责,民主作风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馈群众意见。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对医疗保障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发现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通过有关渠道向州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配合州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稽核、检查、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国家、省、州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反馈。

  三、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由单位或个人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

  方式一:邮寄报名。将《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寄至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地址:文山市华龙西路3号323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将《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发至邮箱,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方式三:现场报名。将《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现场提交至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地址:文山市华龙西路3号323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月28日。

  四、有关要求

  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云医保〔2019〕45号)相关规定办理。以医保社会监督员身份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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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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