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海阳所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按照《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1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70周岁大龄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优先考虑有经验者;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至在岗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

  2、报名地点: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位所在村报名。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村、镇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乳山市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2)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4)低保家庭困难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5)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学生证》,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下的需同时提供多个户口簿;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公示

  镇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审核,村对确定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四)审核备案

  公示结束后,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报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协议签订

  城乡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1年,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三)本次招聘由海阳所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6752201。

  

海阳所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海阳所镇乡村公益岗岗位设置备案表(第二批).xls

  附件2:海阳所镇城镇公益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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